淡水地區 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,以確保自身權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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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淡水地區 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,以確保自身權益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將於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辦理2017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公告作業。該所呼籲市民朋友注意,倘有祖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者,請繼承人儘速辦理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 
淡水地政事務所陳素霞主任表示,該所2017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標的,計有被繼承人416人之土地3,797筆、建物185棟。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,倘繼承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,經查明後,應即公告3個月;若逾期仍未申請,再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15年;管理期滿仍未申請登記者,將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。
 
陳素霞主任表示,倘因繼承關係複雜、人數眾多而難以集合全體繼承人進行分別共有繼承登記者,為避免祖產因未辦繼承登記而遭列管,建議市民朋友可參酌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,由其中1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,就被繼承人之土地,先申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
 
陳素霞主任進一步表示,為維護自身權益,建議民眾可上該所網站(http://www.tamsui.land.ntpc.gov.tw)/政策專區/未辦繼承公告專區/2017年逾期未辦繼承公告單)查詢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公告標的,如民眾有其他問題或疑義,歡迎來電或親洽該所查詢。